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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配合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 2022-11-25 09:18:24
  • 点击:
  • 发布者: 小荆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配合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根据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安排,国务院教育督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开展广泛征求社情民意,要求各地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以下简称二维码)采取“飘窗”等形式,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官网等合适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供社会人士、教师、学生扫码进入问卷或留言。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各地收到本通知后,迅速组织将二维码在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官方网站首页分别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2月31日)。同时,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附件: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方式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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